2005年6月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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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通植物人少女的生命线
本报记者 陈卓

  16岁的佳佳(化名)从3年前的那场车祸开始昏迷,到现在还没有苏醒过来。医生的诊断是脑干损伤、脑积水;对父母来说,佳佳成了植物人,很可能终生需要照顾。悲痛无可避免,但对佳佳一家来说,那笔60万元赔偿款的确至关重要。近日,佳佳的父母致电感谢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心指派的律师,因为赔偿款将于今年6月底全部到位,这不仅对她的一家是经济补偿,更是一种精神慰藉。
    
    飞来横祸 花季少女不幸变成植物人
    佳佳出事那年才12岁。那是2001年9月,家住余姚某村的佳佳乘坐中巴车回家。车在人行道上停车下客,佳佳从中巴车下车经过车头横穿马路时,被一辆驶来的小货车撞个正着,当场昏了过去。
    之后的日子里,佳佳的父母带着她去了杭州、北京等不少医院,住院治疗了700多天,佳佳的命是保住了,却无法再变回那个活泼可爱各方面都特别优秀的孩子——她成了植物人。这中间,父母顶着压力面对着残酷的遭遇,母亲更是为照顾女儿放弃了工作。原本其乐融融的小家庭在这场车祸后,在风雨中飘零。
    一方面是沉重的打击,另一方面,赔偿金的问题又让佳佳父母伤透了脑筋。事故发生后,经交警调解,双方确定佳佳应获得赔偿的金额是47万元,但因为事故牵涉到好几方,连同佳佳是同等责任,而其他几方就负担赔偿比例的意见不一,赔偿金迟迟不能兑现。佳佳的父母只好上法院为女儿讨说法。
    
    法律援助 悲伤家庭顺利获得赔偿金
    这时,佳佳一家已经为她的医药费耗尽了财力。她的父母找到了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,提出了援助申请。中心经过审查,认为符合条件,当即指派了律师进行法律援助。
    “我很同情她一家的遭遇,刚见到他们时我就发现佳佳父母的压力特别大。”佳佳的律师接案后发现,因为历时较久,之前又是行政调解为主,案件的相关证据并不充分。于是,律师陪同佳佳的父母一次次上医院取证,补办了转院证明、休息证明、护理证明、后续治疗及其用药病历记载。这些证据的收集,为佳佳的官司在法庭上提供了有力的事实根据,也为法医鉴定提供了依据。另外,律师还去外地查实了几方被告的主体身份。这中间,律师去医院看过佳佳好多回,也见佳佳的母亲掉泪好多次。
    法院认定佳佳看病共花去了27万多元的医药费,经鉴定为二级伤残,需终生护理。令佳佳一家欣慰的结果出现了: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,而且佳佳这方的证据材料准备充分,提出的赔偿额符合实际,被告几方改变了交警部门调解时赔偿47万元还不配合的消极态度,在法庭上同意再向佳佳增加13万元的赔偿金——案件以60万元的赔偿金画上句号。